联动扣押、异地登轮、双方和解、解除保全——4000余万元的涉外复杂海事纠纷,一天之内画上句号。这是最高人民法院4月16日发布的第三批涉外商事海事调解典型案例之一,展示涉外海事纠纷高效化解的司法实践。
近年来,针对海事案件涉航运、跨海域的特殊性,海事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,创新海上调解方式,跑出海上解纷“加速度”。
典型案例中有一起船舶经营管理合同纠纷案。基本案情显示,叶某与陈某约定,以香港某公司名义向意大利某公司购买一艘15万吨级外籍油轮用于经营。因陈某实际控制该船,拒绝向叶某披露船舶下落及经营情况,且拒绝清算,叶某向厦门海事法院起诉请求返还投资款人民币4000余万元,并申请法院立即扣押涉案外轮。
调解为先,扣船为辅。厦门海事法院24小时内联动青岛海事法院完成“扣押—调解—解扣”,创下中国海事法院涉外海事纠纷高效化解新纪录。这样一起涉案金额大、涉外因素复杂的案件是如何做到高效化解?关键一招是依托全国法院“一张网”系统,即“全国法院办案办公平台”,实现线上线下(300959)同步开展调解。
据了解,为实现船舶离港前完成扣押,厦门海事法院第一时间联络青岛海事法院,开展跨域司法协作,通过线上通报案情及扣船需求。两地海事法院迅速达成联动扣押共识,同步协调青岛港(601298)区边检、海事、码头等单位,提前办理危险品作业登轮手续,联合开辟扣押“绿色通道”,在卸货作业间隙完成登轮扣押。
实行“异地扣船”与“远程调解”双线协同推进。合议庭精准运用“背靠背”调解思路,分别与身处厦门、福州两地的当事人进行多轮电话、视频沟通,深入分析双方在经营管理责任、费用承担等核心争议上的利益关切与风险敞口。通过分头疏导、动态传递信息,双方从激烈对抗转向理性协商。
“一张网”传送,实现解扣“零滞航”。合议庭组织双方就还款金额、履行期限、违约责任等条款逐项敲定,促成双方签署和解协议。为避免船舶滞港将产生高额费用,厦门海事法院通过“一张网”现场制作、在线签发解除扣押裁定书,并通过办案系统同步推送至青岛海事法院及港区边检、海事等单位,全程无纸化流转、分钟级送达。
最终,巨轮得以自由离港,船期未因本案导致延误。扣船期间线上配资十大平台,合议庭向外籍船员耐心释明扣押依据及权利义务,船员从紧张抵触转为理解配合,表示“尊重中国法院的决定,见证中国法官的素质,佩服中国司法的速度”。司法的温度与效率,在这起涉外海事纠纷的处理中相得益彰。(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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