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岁女孩称遭男子强奸警方不予立案 家属将申请复议复核!小学五年级女生张小敏出生于2013年,是运城市盐湖区某小学的学生。今年4月19日凌晨,她被一名绰号“黑哥”的男子性侵。张磊直到4月30日才得知情况。

张磊表示,妹妹和他女朋友关系较好,当天凌晨突然给女朋友发消息,称自己被“黑哥”强奸。“黑哥”真名韩某某,是她朋友的朋友,两人之前只见过几次。4月18日晚上,小敏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玩,韩某某也在场。由于和家里人闹别扭,19日凌晨她独自去朋友空置的出租房过夜,韩某某以送她回去为由跟着她进了出租房。

到了出租房后,韩某某要求小敏给他“弄一下”,还提出给她888元。小敏害怕得不敢说话,韩某某威胁要打她,最终发生了性侵行为。事后,韩某某通过他人转给小敏500元。

张磊得知情况后,委托老家亲戚带着小敏前往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警。民警随后带女孩到运城市儿童医院做了检查。医院最终检查结果被警方拿走,家属未看到。警方当时没有立案,张磊多次投诉反映后,盐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5月14日出具了一份《受案通知书》。
在此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,民警建议他们接受调解并拿一笔赔偿。张磊拒绝了调解方案,认为妹妹未满14周岁,根本没有性同意能力,这是一起强奸罪。他还了解到,韩某某已经承认与小敏发生了性关系,但他不理解为何警方仍认为证据不足。
更让张磊不安的是,报警后,韩某某找到小敏威胁恐吓,要求她撤案。小敏因害怕只好口头答应。张磊质疑涉案人在案发后不仅未受到有效控制,还能直接接触、威胁未成年受害人。警方对此回应说韩某某不敢再有进一步行动。
6月19日晚上,张磊发现妹妹的案件已于6月12日被确定为“不予立案”。他表示将回运城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复核线上炒股配资开户,并申请检察院介入监督。警方目前尚未明确说明不予立案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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